精品课程的成果是课程开发、建设、实施、管理过程中积累的成果型材料。如,课程开发的过程性资料;教学实施中开发的各种资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生成的富有示范性、启迪性和借鉴性的各种素材;学校开展企业调研、教师实践锻炼形成的与本课程相关的调查报告、总结及体会等文稿;学校在教学改革和教师在科研中取得的与本课程相关的具体研究成果等。
成果要求遵循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创新性和科学性兼备;对课程建设相关的资源积累要进行科学的归纳和筛选;坚持成果的原创性、有效性和示范性;呈现形式规范统一、简洁美观、形式多样。
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课程决策依据
包括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调研报告、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课程方案。
二、课程建设
包括精品课程论证说明、精品课程建设报告(含课程模式、技术路线、开发过程论述及相关过程性资料、行业调查、职业分析、课程特色等内容)、课程标准、教材、学材(如学习任务书或学习指导书、工作页等)、课程资源(实训模拟软件、技能点录像、学习资料、练习及考核题库等)。
三、教学实施
教学实验方案、教学实验研究报告、教学研究论文、教学实施方案(含教学计划、教学模式、实训安排、配套实训硬件要求等)、教学资源(教学设计、课件、示范课录像(不少于1/5课程学时))、教学评价机制等。
四、专业硬件
专业硬件建设方案、与精品课程配套的专业实训场室、设备等建设规划和场室视频介绍、实训场室管理制度等。
五、师资队伍
与精品课程建设配套的师资建设方案及制度、教师奖励及评价机制、教师论文、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技成绩、学生评教情况等。
六、学生学业
有效证明学生学习效果、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资料(与精品课程相关的考证、质量检测、就业质量、技能大赛、优秀学生个案、企业对毕业生的反馈等)。
以上资料均为建设期的成果,各项目可单独呈现,也可综合呈现。学校应在此基础上积极呈现富有学校特点的创新性成果材料,并将以上成果提交评审。
第六部分 精品课程建设的工作要求
精品课程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11〕51号)执行,相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市教育局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指导和交流。
二、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根据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具体标准,组织评审和答辩。对通过评审和答辩的,正式认定并公布为市级精品课程。
三、市教育局将对市级精品课程中对于我市职业教育有促进作用、可借鉴、可共享的成果和资源进行网上展示。
第七部分 精品课程的评价标准(见下表: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