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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教育局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教财基〔2012〕13号)


市属有关高校及其附属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3年市教育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3 年广州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申报指南的通知》(穗财编〔2012〕166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和《广州市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穗财编〔2011〕216号)有关要求,我局定于2012年4-6月开展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申报期内,通过市教育局审核的项目可纳入市教育局项目库,纳入市教育局项目库的项目方可报送财政审核纳入财政项目库,选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可纳入2013 年部门预算申报;超过申报期的,除国家、省、市政策性项目外,原则上预算编制期间内(即两上两下期间)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二、项目支出预算全部通过“广州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报送。项目支出预算实行滚动申报,预算单位可一次申报三年项目计划,并按实施年度申报资金分年使用计划。

  三、工程修缮类、购置类和环境整治类项目由市财政局统一委托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技术性审核。请各单位先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部门项目预算评审送审要求的通知(穗财编〔2011〕189号)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接到评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四、时间安排:

  (一)预算金额500万元(包括跨年度安排累计支出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 年5月10日(回退修改的项目同此要求),市教育局拟在5月中下旬安排论证。未通过论证的项目不纳入市教育局项目库。

  (二)预算金额500万元(包括跨年度安排累计支出未达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 年5月20日。

  (三)申报期内,各单位可将申报资料准备充分的项目随时通过“广州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报市教育局。如教育局初审未通过需要回退修改的项目,最迟于2012年5月31日前修改上报。市教育局项目库在2012年6月1日关闭,不再接受预算单位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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