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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七)境内外异地学习考察。

  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好的办学理念和幼儿园管理经验,开拓视野,开阔思路,提升管理和专业水平。

  六、实施步骤

  2011年。开展现状与需求调研,研究制定《2011-2013年广州市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完善学前教育园长、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开展各类培训,力争达到幼儿园园长培训率达80%,副园长、中层负责人培训率达30%;专任教师培训率达20%。

  2012年。是实现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关键年,力争实现幼儿园园长培训率达90%,副园长、中层负责人培训率达70%;专任教师培训率达6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专业水平不断提高。11月份组织1次区内自查、小结,并由我局组织抽查,以保证培训工作的落实。

  2013年。幼儿园园长培训率达100%,副园长、中层负责人培训率达90%,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专任教师培训率达80%。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00%,60%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持证上岗,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培训部门分工负责完成培训任务,11-12月,市教育局组织总结、评估、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都应切实担负起师资培训的责任,抓好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总结评估工作。

  (二)规范管理。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园长培训的通知和园长教师培训基地资质认定通知,结合广州实际,明确培训机构职能、任务分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从原有培训体制顺利过渡到现有新的培训体制。加强对取得培训资质机构的工作指导力度,培训机构要坚持培训标准,注重过程管理,开发新的课程,探讨新的模式,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引导鼓励协调尚未取得培训资质的区(县级市)在抓好合作培训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做申报准备。

  (三)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

  将开放、服务、均衡的理念贯穿3年学前继续教育全过程,按照“三个一体化”的思路,即市、区(县级市)、镇、园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组织一体化,培训资源(工作坊、培训专家、培训课程等)一体化,培训评价一体化,确保培训的高效运作,构建具有全覆盖、全过程、全开放、一体化功能的培训机构体系;同时,要努力构建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培训课程是组织培训的核心资源,是提高培训质量的主要环节,要从建设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职后园长教师培训课程体系的高度,加大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力度,组织专家和一线有丰富实践经营的课程开发团队,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多层次、多类别、多岗位地开发系列面授课程和网络课程,初步构建我市园长教师职后培训的主干精品课程体系,以满足各层次、各类别、各岗位园长教师培训的需求,为实现3年优质培训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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