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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穗教基教〔2012〕28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目标如期保质完成。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4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1〕40号)精神,确保2013年《行动计划》中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实现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现制订工作推进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市拟成立“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教育系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小组(以上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工作。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屈哨兵局长

  副组长:江东副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小组(排名在前的为牵头处室):

  (一)协调督办小组。(基教处、督导室、发展规划处、财基处、监察室)

  (二)师资培训小组。(师资工作处、市教育评估中心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三)督导小组。(督导室)

  工作小组成员:黄树生、刘平伦、崔学军、骆翠馨、崔萍、谷忠鹏、陈聪、闫敬华、黄雪红、黄学松、徐文谦、黄宪、熊少严、华山鹰、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长。

  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进行督查,保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指标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力推进,建立推进工作分项机制

  (以下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排名在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并负责指导区、县级市教育局的相关专项工作)

  (一)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

  1.加强与市财政局的协调、沟通,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确保三年内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幼儿园建设,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3年有明显提高。(财基处、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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