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穗卫妇社〔2012〕12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我局组织制定《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精神,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1所市级、5所区域(白云、花都、番禺、从化和增城)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网络,为降低广州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分娩量的逐年上升,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发病率的增高,现有重症孕产妇救治服务已不能满足保障母亲安全的需要,主要表现为重症救治机构布局不合理、服务可及性不足、综合救治能力不强、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有待进一步通畅等问题,我市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工作形势严峻。如不加强管理,要实现2011-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控制在14/10万以下的目标仍将面临很大困难。
二、工作目标
完善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布点,建立和完善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布局承担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
1.合理布局区域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在白云、花都、番禺、从化、增城已布点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的基础上,黄埔、萝岗、南沙等3个区各新增布点1所区域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
2.合理布局市级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依托,确保机构的数量、空间布局、服务能力与全市救治任务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