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鲁食药监办〔2011〕70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省内增补目录品种、含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基本药物进口品种全部实现赋码,2012年2月底前,所有未中标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现赋码,现将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全面实现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结合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现明确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在今年4月1日实现参加招标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2011年底前完成省内增补品种、含特殊药物品种及进口药物品种的生产线改造,达到赋码生产的要求;2012年2月底前完成基本药物全品种(包括中标和未中标)生产线改造,达到赋码生产的要求;所有基本药物批发配送企业全面实现见码就扫、核注核销、上传数据。
  二、任务安排
  (一)制订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安排、培训计划、数据统计上报和信息发布。(信息中心负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药品注册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稽查局配合)
  (二)2011年6月1日起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全面实现赋码与上传数据。(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药品注册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稽查局、信息中心配合)
  (三)2011年底前完成省内增补品种、含特殊药物品种及进口药物品种的生产线改造并正式运行。(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四)2012年2月底前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生产线改造并正式运行。(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信息中心配合)
  (五)督导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按规定进行核注核销、数据上传,做到药品流向清楚可追溯。(药品市场监管处负责,稽查局、信息中心配合)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