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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的通知
(鲁农财字〔2012〕2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2012年“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农村带头人和创业人才培养。经研究,2012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现就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2年计划培训各类农村创业人才17100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6000人(含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社经营管理人员800人),农村创业带头人5000人(含“第一书记”所在村两委成员1000人),农村初始创业者5900人,乡村之星200人(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培训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财务管理人员以及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社理事长和财务管理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农村创业带头人。农村村两委成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农村初始创业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创业愿望强,能起到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重点培训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复员军人、村组干部和有志于在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乡村之星。我省评审认定的两届乡村之星。
  二、培训学校及任务分解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和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等5所涉农大专院校承担,分片培训。其中:山东农业大学负责泰安市及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培训、“第一书记”所在村两委成员培训,培训2400人;青岛农业大学负责枣庄、济宁、临沂3市,培训2200人;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负责济南、德州、聊城、滨州4市,培训2200人;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负责淄博、潍坊、莱芜、菏泽4市,培训2200人;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负责东营、烟台、威海、日照4市,培训2000人。
  (二)农村初始创业者培训。由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农校、东营技师学院等3所涉农大专院校承担。其中: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聊城等12市,培训4500人;济宁农校负责枣庄、济宁、菏泽3市,培训1100人;东营技师学院负责东营市,培训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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