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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农村处、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操作流程
  (1)申请单位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并即时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发布。申报操作规程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通知公告栏。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申请材料填写
  申请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国家项目需在网上填写并在线打印,同时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先提交后打印);申请省级项目按照《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申请材料格式》要求认真填写,上报word文件格式,无需在网上填报。
  (3)申请材料装订
  申请材料的装订顺序是: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
  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同时,在书脊上部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的名称。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申请材料中申请书首页的“申请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均须为原件。即在装订纸质申请文件时,应该“先复印、后盖章(签字)”。
  (4)上报申请材料。申请单位按要求装订以上材料和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报送推荐单位。
  2、各市、部门(单位)审查程序
  各市、部门(单位)须对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必要性、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同时,为了适应网上评审及财务评审要求,在《项目申请书》中设置了“单位财务情况”等栏目,须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认真核对、审查有关文件、数据。
  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辖区申报的省级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联合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双方公章;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省级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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