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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1〕5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要认真学习领会农业部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务必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万无一失。各市接到通知后,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及早向各县(市、区)做出安排部署,切实做到任务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加强执法,管好用好农药
  在坚持农药市场准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基础上,要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巡查频次,绝对不允许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农药,绝对不允许在菜、果、茶上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处理。
  三、严格控制,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要派出农技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培训指导,让农民自觉遵守农药间隔期。同时,要做好产地抽样检测,农药超标的坚决不准采收上市。对已上市的产品要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超标产品要果断依法处理,不得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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