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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管理办法和经费补助
  (一)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为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的主管部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每年年底前应将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乡镇、街道和社区(中心村)老年体育协会负责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三)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对每个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按每年3000元补助5年,市、县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分别配套补助2000元和1000元。
  (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每年年底要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各项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四、申报步骤
  (一)本实施方案面向乡镇、街道和社区(中心村),相关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可自愿参加申报。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整理装订相关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必须做到真实、齐全。具体包括:
  1、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
  2、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特色团队登记表(详见附件3);
  3、其他申报材料:单位概况、单位章程、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开展活动档案(含照片)、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社会体育指导员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初审后,于每年7月31日前上报各市体育局汇总审核,经省体育局确认后公布并授牌。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申报表
  2.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活动情况统计表
  3.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特色团队登记表

  附件1:
  浙江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申报表
     县(市、区)  填表人:       电话: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地 址

 

联系电话

 

专职人员数

 

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兼职人员数

 

人均体育活动经费

     元

体育设施

情 况

 

创建理由

及主要事迹

 

县级体育部门意见

市体育局意见

省体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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