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第十三届新疆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2〕5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新疆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是我区规模最大、层次最高、内容最丰富的农机盛会,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逐步成为加强国内外农机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第十三届新疆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第十三届新疆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实施方案
一、展会名称
2012年第十三届新疆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以下简称“农机展会”)
二、展会主题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政府搭台、企业主体、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推广”为原则,以“科技促农机、农机促发展”为主题,通过市场化运作,搭建农机合作交流平台,推进农机化区域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三、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7日-19日,展期三天,5月17日11:00(北京时间)举行开幕仪式。
地点:新疆体育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1000号)。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电行业办公室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分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流通协会
新疆雅式展览有限公司
五、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