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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五、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
  1.省级项目县。2007年-2009年启动建设、完成2011年度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任务的省级项目县。
  2.省级万亩示范区。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3.省级施肥指标体系、施肥专家系统和数据管理中心。省直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
  (二)改造中低产田
  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台山和开平市的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省级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
  申报中低产田改造的项目区必须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且计划改造的农田产量低于当地平均产量,采取工程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单个项目实施规模为连片300-400亩;采取生物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单个项目实施规模为连片500亩以上。以县级为单位,上年度扶持过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六、资金监管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农用地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1]1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改造中低产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1]13 号)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与财务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管好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七、责任主体
  根据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各项目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科研教学单位领导为行政负责人,实行总负责;各实施单位法人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省直科研教学单位的项目承建实施单位必须与省农业厅签订承担项目建设后知识产权协议及测土、试验数据的保密协议。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项目申报文件
  2.项目的申报书(装订成册)包括:
  (1)县级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的文件;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要求报送的附件材料
  3. 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农计字号格式上报(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以地级市为单位,统一填好《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省直管县单独申报。专项资金主办单位(省土壤肥料总站)联系人:张桥 张满红,电话:020-37288083 020-37288085,电子邮箱:gdtfzz@163.com。

  附:1.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XX市广东省2012年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一、项目背景(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
  二、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申请单位的组织形式、技术力量、农技推广体系状况、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农民收入、农业农村发展的贡献情况,以及实施本项目的工作基础等有关情况)。
  三、项目目标任务
  四、资金使用方向、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五、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进度、时间
  六、组织实施与管理
  七、项目完成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八、项目区现状图、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工程量计算表(仅适用于改造中低产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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