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的通知(2012)

  推荐选题篇章如下:
  (一)革命志士人物篇;
  (二)思想学士人物篇;
  (三)艰辛创业人物篇;
  (四)文化教育人物篇;
  (五)军事将士人物篇;
  (六)志愿奉献人物篇;
  (七)爱国华侨人物篇。
  在秉承“挖掘岭南人文精髓,展示岭南人物风采”活动宗旨的基础上,可自由选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作品题目可根据制作内容自定,同时欢迎在围绕“魅力岭南之风华正茂少年时”主题上有所创新。
  五、作品形式
  (一)DV作品: 可以是实物实景、人物采访拍摄的电视专题片,也可以是根据历史题材创作的演艺表演等,形式自由。
  (二)师生结合DV作品而撰写的创作感想、经验总结等文章。
  六、作品要求
  (一)制作要求
  1.DV作品
  (1)运用报道、评述、表演等方式来表现,编辑形成为表现某一主题,内容完整的数码影片作品;
  (2)单个作品播放时间5-15分钟;
  (3)视频质量应不低于MPEG-2的标准,图像压缩分辨率为 720*576,提交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MPEG与FLV两种格式文件。
  2.师生各类文章
  报送DV作品作者及指导教师撰写的文章才具有“师生各类文章”评选资格。文章字数尽量控制在1000至1500字之间,保存为DOC格式,与DV作品一同提交,同时还须提交纸质文稿(A4纸打印稿)一式两份。文字脚本不属于此类文章评审范围。
  (二)其他要求
  1.学生独立构思作品的创意,自己动手创作。指导教师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2.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3名(表演可增至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七、报送方式
  以市为单位报送作品,每市限额推荐30件作品(广州市限额推荐40件作品)参加全省评比。请于2012年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作品报送省电教馆总编室。作品报送要求如下:
  (一)电子文档材料报送
  1.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市将报送参加活动作品集中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一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XX市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学校名称+作品名称”,内含DV作品、师生文章、推荐作品登记表(附件3)、作者电子照片(jpg格式)、DV作品截图(jpg格式,分辨率大小200*150)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视频文件播放流畅。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