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北国商城、先天下、新百广场、东购、北国东尚、万象天成、万达广场、怀特商城、联邦明珠国际商业街等100家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延时服务,开展各类夜间消费活动,通过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夜间延时营业,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4)推动人百-东购商圈、北国-先天下商圈、益友商圈、联邦商圈、怀特商圈、万达广场、万象天成购物文化商圈、体育大街洗浴和餐饮休闲商圈、西美夜总会娱乐休闲商圈、槐安路餐饮休闲商圈10家商业街区、商业街圈、餐饮商圈、娱乐商圈等夜间休闲消费商圈进行业态布局调整,鼓励商圈内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企业开展延时服务,打造夜间食、购、娱、游、健、文、美等全方位发展的格局。
(5)调整市级财政电费补贴政策。加大对中山路(中华大街-育才街段)的大型商贸服务企业和部分新、老商圈内大型百货店、超市等企业的扶持力度,实行重点商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电费补贴政策,实现以点带面,商家数量控制在100家以内,补贴方式按经营面积划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三类标准,固定补贴金额,一次性给予电费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亮化美化
以“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抓好节点、凸现特点”为原则,以主要街道亮化为框架,以建筑物、树木、节点亮化为重点,努力做好“二路二街”的亮化提升和特定区域特色亮化升级工作。
(1)“二路二街”亮化。“二路”即中山路、裕华路,对两侧楼宇进行夜景提升,注重突出楼宇亮化的厚重感和层次感。“二街”即体育大街(裕华路-中山路)、中华大街(工农路-新华路),对两侧重点楼宇进行亮化改造提升,突出道路两侧树木、绿地的亮化效果(参照北京蓝岛大厦周边朝阳门外大街和东大桥路树木亮化标准)。
(2)特定区域特色亮化。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市城管委统一审查各业态灯箱广告建设,适度放宽对市政府确定的夜经济特色街区、重点业态灯箱广告建设的限制,鼓励广安街、东风路、谈北路、大径街、南小街等特色街区根据其不同的功能定位、业态特点,打造独具风格的夜景风貌,突出特色、彰显个性,营造城市夜景亮化的新亮点。
(3)规范夜景亮化管理。建立夜景亮化跟踪指导制度,特色街区亮化由相关县(市)、区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确保格调协调、特色突出。建立夜景亮化评选制度,商务、城管等有关部门组织对市内及四组团县(市)夜景亮化街区、商圈等进行年度评比,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四组团县(市)政府〕
4.文化演艺
加快推进全市夜间文化演艺场所的改造和提升,鼓励发展大众化文化娱乐场所,积极开展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系列演出活动,集中谋划打造1-2台反映我市文化特色、适合长期演出的标志性演艺精品,推动夜间文化演艺的特色化、常态化、品牌化发展。
(1)引进和打造文化演艺精品。开展“引进高雅艺术演出”、“一月一名剧”活动,经常性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演艺团体来我市举办高雅、经典艺术演出。同时,依托和整合本地传统和现代文化演艺资源,打造1-2个有本土特色的原创精品剧目,形成品牌,长年演出,服务于旅游目的地建设和全市夜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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