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冀政办函〔2012〕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根据《中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冀发〔2009〕13号),紧密结合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优先配置扶贫资源,督导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上向残疾人倾斜。坚持保扶结合、到户到人,摸清残疾人中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底数,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两轮驱动,优先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措施,扶持到户到人。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采取项目带动、基地扶持、小额信贷、结对帮扶、社会帮助、部门倾斜和政府兜底等措施,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做实培训,提高素质,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培训力度,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灵活性的培训,切实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和素质,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坚持社会参与、结对帮扶,大力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帮扶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农村贫困残疾人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水平。残疾人生存有尊严,生活有保障,发展有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