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应当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相适应,与自治区跨跃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任务相适应,与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和重大举措相适应。把涉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要项目,作为编制工作的重点。
(三)坚持立、改、废的统一,今年在10月份之前将对自治区体育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把不适应形势发展、确需修改或者废止的体育地方性法规,纳入编制范围。
(四)根据我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社会问题,进行深度的探讨,全年联合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和财经大学对全区体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联合调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体育政策理论文章的征集工作,为我区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法律保障。按照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今年将联合相关单位充分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地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工作。
四、以“法治进机关”为龙头,进一步促进“法治六进”工作的落实
(一)结合“法治六进”活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11月到12月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 “法治进学校”、 “法治进运动队”、活动,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教练员、运动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发展。广泛开展对学生及青少年运动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以《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统编学法读本为教材,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克服特权思想,树立“为民、效民”意识为基础,以落实各项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依法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民主监督,打造“阳光政务”为重点,以“无违法违纪案件、无群众投诉”为目标,用建设“法治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全区
体育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附:
2011年自治区体育局法治工作经费预算
一、开展
宪法宣传月活动,需宣传展板费、讲座费、书本费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