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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自治区体育局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结合8月8日全面健身日,通过横幅、宣讲和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2011年-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公民法治意识,维护公民合法的体育权益。
  二、加强全区体育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区体育工作者法制管理水平,
  服务大局,体育工作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强化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开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重点,坚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推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全区体育系统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素质,为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知识保证和技能支持。
  (一)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用法律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管理事务的能力,是推进我区体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决定性因素。今年自治区体育局将在8月举办全区法制干部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法制培训。为了更好的适应全区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今年自治区体育局将于4月份集中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统一测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人员组织和协调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体育战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熟练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全区体育五年立法规范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体育法制体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深入调研,对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以调整的社会问题,积极向上一级体育主管部门反映,以便自治区人大制定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4月到6月认真做好全区体育立法调研工作,广开言路、尊重民意,制定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立法规律的立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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