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自治区体育局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体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体育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自治区体育局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切实做好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促进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促进我区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紧紧围绕体育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 “法治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小康社会建设,为实现我区“十二五”时期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立足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一)结合自治区第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继续加强
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今年四月是自治区“六五”普法首个宪法法律宣传月,自治区体育局将积极引导体育战线的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在民族团结月期间,大力宣传《
宪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反分裂国家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自治区流动人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维稳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