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答辩内容:参评人的学术理论、专业水平、业绩成果等。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浙江广电集团所属各单位参评人员的材料由集团人事管理部报送;各市播音、艺术专业人员的材料原则上应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送;新闻专业由各市委宣传部报送;工程技术专业由各市经委报送(杭州地区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送)。
根据浙委〔2009〕41号文件精神,电影发行放映行政管理职能划入省广电局。从2009年起全省电影放映技术专业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广电局负责。各市电影放映技术专业人员的材料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报送,省局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局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1.论文发表的刊物一般须具有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
2.省级单位参评人员获省级三等奖也可作为获奖作品上报(仅限三项)。
3.市、县(市、区)各单位参评人员获市级一等奖可作为获奖作品上报(仅限三项)。
4.省、市政府组织评定的先进个人奖项或省、市政府与广电部门联合组织评定的先进个人奖项,可作为荣誉奖项申报。
5.材料纸张必须统一使用A4(专业工作总结)或A3(《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复印纸打印。
6.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复印完整、清楚,并需由对口报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核对原件,鉴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对资格证书制作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报送近期免冠白底二寸照片(电子版上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8.评审费请于上报材料时现金预交。
附件:
1.2011年各中、高级评委会评审时间表
2.经正式批准列入国家和省级政府奖的奖项名录
3.经正式批准的国家和省级新闻、广播电视学术期刊名录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略)
5.2011年推荐评审对象花名册(略)
6.推荐人员情况综合表(略)
7.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
8.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略)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略)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