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后,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取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并摘取省级青年文明号牌匾。2008年度、200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经考核合格的填写《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未满三年)》(见附件);以上材料于2011年6月10日前报至省广电局,由省广电局组织复核汇总,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统一报至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考核由省、市两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核以行业为主,市团委协调、配合。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继续认定受检单位为2010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依据。
三、关于评选和复核结果的表彰和公布
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上报的《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进行初审,提出拟命名为 2010 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名单,组织省级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在省级网站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将由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进行命名表彰。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市文广新局和广电台(集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协调配合,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有关联系方法和材料报送
评选、考核的具体事宜请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办公室联系。省广电局负责评选推荐具体活动的联系人为江正新,联系电话:0571-56353325,手机:13958163263;接受推荐报送表(电子版)和材料的联系人为王戎,联系电话:0571-56355417,手机:13357109910,电子邮箱:13357109910@163.com。
有关评选、考核的文件电子文本可见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www.zrt.gov.cn)。
附件:1.省广电系统2009年被继续认定和新命名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2.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未满三年)
3.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010年度)
4.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新申报单位汇总表(2010年度)
5.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单位汇总表(未满三年)
6.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被撤销单位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省广电系统2009年被继续认定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浙江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寻找王》栏目组
杭州电台交通经济频率新闻信息部
桐庐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部
嘉兴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率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金华市广播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百姓零距离》栏目组
台州市广播电视台文化生活频道
景宁县广播电视台新闻部
省广电系统2009年新命名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浙江广电集团浙江梅地亚新闻交流中心前厅部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
附件2:
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未满三年)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