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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意见
(徐委发[2012]11号)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健全完善为民服务新机制,打造百姓办事“零障碍”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级机关和部门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服务优先、百姓至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便民、高效、法治、公开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服务责任,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通过靠前服务、主动服务、导引服务、全程协办,真正实现百姓办事“零障碍”,为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所属站、所、队等基层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上述机关、单位和组织设立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以下统称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主要内容和操作程序

  全程协办制指全市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通过设立协办员岗位,由专人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基层、群众提供包括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引、主动协办、办结回复等全部办事流程在内的“一条龙”服务模式。

  (一)协办员和值班领导

  协办员由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式在编中层干部值班担任,根据本单位行政、服务事项多少及办理频率,各单位确定若干名协办员,实行坐班服务。同时,单位明确协办值班领导1名,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值班服务周期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分别为协办事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办公地点、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每天通过公示栏、单位网站进行更新公示,并按管辖范围由各县(市)区作风办和市各直属单位汇总,定期报市委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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