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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关于组织申报重点创新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通知

  企业的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企业的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拟上市企业须具备筹备国内外上市的条件,并具有切实可行的上市工作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具有“战略专一化、研发制造精品化、产品服务特色化、经营业态新型化”等鲜明特征。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

  (四)企业投融资能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银行资信等级较高,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五)企业发展规模

  1、拟上市企业:上年末总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上年度净利润5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末企业的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净资产平均收益率10%以上。对于填补我省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产品市场前景好、近两年新设立、发展规模和财务指标暂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专精特新”创业企业,可自愿申报,经所在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3、其他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均达1亿元以上,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近两年的利润总额均达200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近两年的税金均达50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

  六、遴选计划

  2012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约200家。各地按照遴选范围、遴选条件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七、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根据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及《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情况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交申报书和项目情况表的电子版。

  (二)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在同意推荐申报的企业申报书上加具推荐意见并盖公章,于5月15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及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省中小企业局(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技术进步处。

  (三)申报书和有关表格在省经信委网站(www.gdei.gov.cn)、广东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网(www.smetps.com)、广东民企之窗网站(www.gdmq.gov.cn)均可下载。

  附件:1.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 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

  3. 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

  1、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
  2、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情况表(每个项目填一张表,按编号顺序排列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证书;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2年会计报表;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国税、地税纳税金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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