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企业的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拟上市企业须具备筹备国内外上市的条件,并具有切实可行的上市工作方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具有“战略专一化、研发制造精品化、产品服务特色化、经营业态新型化”等鲜明特征。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
(四)企业投融资能力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银行资信等级较高,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五)企业发展规模
1、拟上市企业:上年末总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上年度净利润5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年末企业的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的净资产平均收益率10%以上。对于填补我省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或具备关键产业领域专利核心技术、发展潜力大、产品市场前景好、近两年新设立、发展规模和财务指标暂达不到上述条件的“专精特新”创业企业,可自愿申报,经所在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3、其他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均达1亿元以上,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近两年的利润总额均达200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近两年的税金均达50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
六、遴选计划
2012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约200家。各地按照遴选范围、遴选条件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七、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
(一)企业自愿申报,根据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及《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情况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交申报书和项目情况表的电子版。
(二)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在同意推荐申报的企业申报书上加具推荐意见并盖公章,于5月15日前将推荐上报文件及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省中小企业局(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技术进步处。
(三)申报书和有关表格在省经信委网站(www.gdei.gov.cn)、广东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网(www.smetps.com)、广东民企之窗网站(www.gdmq.gov.cn)均可下载。
附件:1.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2. 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
3. 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
1、广东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申报书。
2、未来三年拟投资项目情况表(每个项目填一张表,按编号顺序排列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证书;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2年会计报表;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国税、地税纳税金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