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
(苏建函城〔2012〕128号)
各省辖市城管局,苏州市市容市政局,南通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通知》(建城容函〔2012〕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的内容和范围
到2011年底,全省已经建成投运的城市(包括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已经通过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无害化等级评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列入本次等级评定(需要升级的除外),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评定的等级和依据
(一)填埋场
等级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主要依据为:
1.《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
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3.《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技术规范》。
(二)焚烧厂
等级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主要依据包括:
1.《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2.《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4.《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导则》;
5.《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三、评定的方式和时间
(一)评定方式
第一阶段由各省辖市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自查与整改,县(市)环卫主管部门将符合相关等级条件的项目向省辖市环卫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阶段由各省辖市环卫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所辖市、县(市)区域内申报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级评定的项目进行复核(包括昆山、泰兴、沭阳等三个省管县试点城市),复核结果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三阶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将符合Ⅱ级及以上标准的填埋场、B级及以上标准的焚烧厂申请部级审核,不符合的责令运营单位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报送至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第四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委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成专家组,对我省申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现场审核评定。
(二)时间安排
1.填埋场
第一阶段:城市组织自查,2012年3月初-3月20日。
第二阶段:省辖市组织复核,2012年3月21日-31日。
第三阶段:省级检查评定,2012年4月。
第四阶段:部级复审,2012年5月。
2. 焚烧厂
第一阶段:城市组织自查,2012年3月-4月。
第二阶段:省辖市组织复核,2012年5月。
第二阶段:省级检查评定,2012年6月。
第三阶段:部级复审,2012年下半年。
四、申报资料
各市、县参加评定的设施项目申报资料以文字材料报送,一式两份,同时刻电子版光盘两份,由省辖市环卫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同时,各地要更新完善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关数据。报送内容包括:
(一)《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表》
表1.《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表》;
表2.《垃圾填埋场评定专家打分表》;
表3.《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认定报告》。
(二)《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级评定表》
表1.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情况表;
表2.生活垃圾焚烧厂评定内容统计表(表2-1、2-2、2-3、2-4、2-5);
表3.生活垃圾焚烧厂现场检查评定报告。
(三)省辖市环卫主管部门复核情况报告。
五、其他
(一)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85号)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各地环卫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按照标准、时间和任务要求,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运行管理技术规程和无害化等级评价标准等可到当地建筑书店购买(省建设大厦一楼书店亦有售,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咨询电话:025-51868118)。
(三)各地要按照标准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评定过程中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考核人员和专家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签署廉洁协议,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考核标准。在工作过程中遇有行业专家不足的省辖市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调配指导专家。
六、联系方式
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王华成
电话:025-51868536(兼传真)
电子邮箱:5498127@163.com。
附件:1.参加本次等级评定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2.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表(表1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情况表、表2生活垃圾填埋场评定专家打分表、表3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评定报告)
3.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级评定表(表1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情况表、表2生活垃圾焚烧厂评定内容统计表、表3生活垃圾焚烧厂现场检查评定报告)
(所有附件可从省厅网站“www.jscin.gov.cn”“城建城管”栏目下载)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加本次等级评定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表1 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序号
| 省辖市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设计处理规模(吨/日)
| 省评定等级
| 国家评定等级(第一次)
| 国家评定等级(第二次)
| 备注
|
1
| 南京市
| 六合区
| 南京市六合区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
| 300
| | | | |
2
| 溧水县
| 溧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220
| | | | |
3
| 高淳县
| 高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200
| Ⅱ级
| | | |
4
| 无锡市
| 无锡市辖区
| 无锡市桃花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
| 675
| Ⅰ级
| | Ⅱ级
| |
5
| 江阴市
| 江阴市澄东生活垃圾填埋场
| 800
| Ⅱ级
| Ⅳ级
| | |
6
| 徐州市
| 徐州市辖区
| 徐州市雁群生活垃圾填埋场**
| 1000
| Ⅰ级
| Ⅱ级
| | |
7
| 丰县
| 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300
| | | | |
8
| 沛县
| 沛县第一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
| 300
| | | | |
9
| 新沂市
| 新沂市北马陵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400
| | | | |
10
| 常州市
| 常州市辖区
| 常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 910
| Ⅰ级
| Ⅱ级
| | |
11
| 金坛市
| 金坛市沈渎生活垃圾填埋场
| 200
| Ⅰ级
| Ⅱ级
| | |
12
| 苏州市
| 苏州市辖区
| 苏州市七子山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
| 1600
| Ⅰ级
| | Ⅱ级
| |
13
| 常熟市
| 常熟市南湖生活垃圾填埋场
| 450
| Ⅱ级
| Ⅳ级
| | |
14
| 张家港市
|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 470
| | Ⅱ级
| | |
15
| 吴江市
| 吴江市八坼生活垃圾填埋场**
| 400
| Ⅰ级
| Ⅱ级
| | |
16
| 南通市
| 南通市辖区
| 南通市如皋生活垃圾填埋场
| 900
| Ⅰ级
| Ⅱ级
| | |
17
| 如东县
| 如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200
| Ⅱ级
| | | |
18
| 淮安市
| 洪泽县
| 洪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300
| | | | |
19
| 金湖县
| 金湖县戴楼生活垃圾填埋场
| 200
| Ⅰ级
| | | |
20
| 盐城市
| 盐城市辖区
| 盐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 400
| | | | 备用场
|
21
| 射阳县
| 射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 280
| | | | |
22
| 扬州市
| 扬州市辖区
| 扬州市赵庄生活垃圾填埋场**
| 800
| Ⅰ级
| Ⅱ级
| | |
23
| 宝应县
| 宝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260
| | | | |
24
| 仪征市
| 仪征市青山生活垃圾填埋场
| 120
| Ⅰ级
| Ⅱ级
| | |
25
| 高邮市
| 高邮市朱家生活垃圾填埋场
| 220
| Ⅰ级
| | | |
26
| 江都市
| 江都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 310
| Ⅰ级
| | | |
27
| 镇江市
| 句容市
| 句容市天王徐家桥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
| 150
| | | | |
28
| 宿迁市
| 泗阳县
| 泗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 250
| | | | |
29
| 泗洪县
| 泗洪县重岗生活垃圾填埋场
| 25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