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站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高度,将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作为201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对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要着力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三)实现纠偏补漏。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及时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度,改进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四)创新体制机制。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将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实现稽查执法与行业监管及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相衔接。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计划安排汇总表
序号
| 时间
工作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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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执法监察局牵头)
| 内容
| 牵头会同质监、工商、经信、交通运输、水利、公安等部门负责全省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的违法行为;协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欺行霸市行动;协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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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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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保障处牵头)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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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 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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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上半年完成情况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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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前三季度完成情况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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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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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
|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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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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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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