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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地水利(务)局,厅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6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下一步抓好水利安全监管的措施建议。现结合会议精神,对下一步抓好水利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目前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但受水利投资规模大、工程多、时间紧、任务重,水利设施基础薄弱等客观因素,以及思想认识和安全监管机构不到位、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安全投入和保障不到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等“五个不到位”主观因素影响,全区水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水利安全监管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常抓不懈。要静下心来认真分析第三季度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松劲情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按照《2010年全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新水安〔2010〕4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水安监〔2010〕122号)要求,以安全度汛、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渔业船舶等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和进行督查;要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三、狠抓病险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运行。针对各地陆续进入汛期的情况,各单位要以病险水库为重点,层层落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以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水库管理单位要逐库认真排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施工和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并抓紧整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认真排查,确定今年运行安全风险大的重点防范水库名单,建立严格的监测巡查制度,完善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制订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控。要制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开展人员撤退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水库安全责任人、主管部门和水库所在地政府要熟悉预案内容。要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落实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严防垮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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