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做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
4.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请各单位将参评人的申报材料(含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一式4份(证明材料须有1份原件)统一汇总,于2012年2月29日前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各高等学校每校不超过8篇。报送材料时,必须按照文本格式要求,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件标题须注明“2011年度调研评选+报送单位”)。
联系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250011
联 系 人:石仁勇 王环宇
联系电话:0531-81916651
E-mail:fgc@sdedu.gov.cn
附件:1. 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2. 调研成果报送文本格式和装订要求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成果标题
| (标题应简明清楚,不使用“我市”、“全市”等表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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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 (规范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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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
| (填写所有参与调研的作者,一般不超过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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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请注明具体地址,获奖后邮寄证书)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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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摘要
| (调研成果背景情况、回答和解决的重点问题、主要观点、思路、对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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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决策情况
| |
推荐单位意见
| 该参评成果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取得的成果,经认真审查核实,同意推荐申报 等奖。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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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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