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的通知
(鲁教审字〔2012〕1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掌握我省高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情况,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和管理工作,促进大型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决定对全省高校大型仪器设备2010-2011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一是摸清学校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包括10万元)仪器设备存量;二是抽取30台价值较高的大型仪器设备作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审计:
(一)机时利用情况。2010-2011年度每台设备用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使用机时数与定额机时数之比。
(二)人才培养情况。2010-2011年度在每台设备上培训的能够独立操作的学生、教师和其他人员数量。
(三)开展实验情况。2010-2011年度利用每台设备完成的教学、科研及科研合作、校外承担的社会服务项目数量。
(四)教学科研成果。2010-2011年度利用每台设备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情况;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情况;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情况。
(五)社会服务收入情况。2010-2011年度每台设备对外开展科研协作、分析测试、技术培训等取得的收入情况。
(六)日常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效,管理人员是否尽职尽责;使用记录和技术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二、审计依据
本次审计依据《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00〕10号文件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11〕65号)等制度规定进行。
三、审计实施
本次审计由各高校内审机构组织实施。
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对建立和完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高校内审机构要组织审计人员深入学习《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准确掌握《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各项指标含义,认真完成本次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