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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四)确定科学的德育内容体系。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包括: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2.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养成教育,推进德育生活化、系列化,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谈吐、举止、服饰等个人礼仪,掌握在家庭、校园、公共场所等场所的交往礼仪、行为规范和学习准则,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和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实践创造教育。坚持文化学习和品德培养的统一、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统一,以动手实践和活动体验为基本途径,培育学生的劳动意识、求知上进的品质、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公民教育。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国防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把个人的追求与整体的核心价值有机统一,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五)明确不同学段德育的要求。小学阶段重点抓习惯、重养成,进行遵法纪、讲文明、爱劳动、爱集体、爱家乡的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初中阶段重点抓体验、重实践,让学生在具体实践活动中体验美德、健全人格、遵守公德,培养爱国情感,掌握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法律常识。高中阶段重点抓深化、重内涵,加强公民道德、民主法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倡导各地和中小学校结合德育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的年龄特点研究制定中小学各年级学生的德育基本要求和活动常规,形成规范化和序列化的德育内容及实施要求。

  二、创新途径,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育人导师制。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每一名教职员工均是德育工作者,每时每刻、每一个教育环节均是德育时机。要切实加强师德教风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德育意识,明确教职员工通过课程与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管理、行政服务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做到教书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在不同的岗位上共同担负起育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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