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09年宁波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队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宁波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2009年宁波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把“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精神,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全面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为主线,扎实抓好“五五”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统计人员依法、用法的意识,增强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以做好两个服务为重点,切实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巩固统计工作的良好信誉,充分发挥统计服务于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一、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完善统计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不断增强统计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面推行统计执法责任制,做好推行统计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全面推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加快建立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相关制度,认真执行重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和强化统计执法的监督制度。

  3、根据新的职能要求,修改(制订)和申报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统计行政决策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统计执法责任考核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权责统一。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4、增强市、县两级统计执法力量,争取在现有的地方调查机构中增挂统计执法机构牌子。加强对统计系统干部和职工的统计执法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既懂统计业务,又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

  5、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岗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上半年组织举办一期新领《统计执法检查证》人员的培训班;同时,对近年来新进统计部门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法制培训,并适时组织县级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力求达到队伍强、业务精、执法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