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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建设完善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控制性规划和垃圾处理控制性规划,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和西沙群岛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环境监管。对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升级改造,扩建10座污水处理厂,新建2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规模75.8万吨/日;在部分城镇和景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新扩建15个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新增污水再生能力26.7万吨/日;在18个市县的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和西沙群岛、洋浦开发区、老城开发区、昌江棋子湾景区等污水处理厂配套新扩建23个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新增污泥处置能力217.7吨/日;配套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中水管网共1473公里,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扩建海口颜春岭卫生填埋场,新建2座垃圾焚烧厂和8座卫生填埋场,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186吨/日;规范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完善各市县垃圾收运体系,新建80座垃圾转运站,新增191辆转运车辆,新增垃圾转运能力5500吨/日,将垃圾收运范围覆盖至主城区周边乡镇。
  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大力推广液化天然气(LNG)燃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公共交通工具。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和抽检工作,落实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制度,确保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严格对建筑工地和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和修订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城镇功能分区实行噪声分类管理,推进海南省“宁静行动”实施方案,到2015年,城镇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分别控制在国家标准1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内,营造舒适和谐的城市声环境。
  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现场执法力度,实现从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建设,建设集中电子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提高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废物处置水平,促进我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废物收集、利用和处置过程的规范化、产业化。到2015年,全省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
  加强产业环境调控。强化项目审批的环境监管,集约发展、集中布局新型工业,将重化工业严格限定在洋浦、东方工业园区,其他工业项目集中布局在现有工业园区,提高入园企业的环境准入标准。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分区,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环境准入制度,编制鼓励产业和禁止产业目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发挥规划环评的指导作用,将环境保护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资源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将环保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前端,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展生态工业。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制定清洁生产鼓励政策,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以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为重点推进生态工业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粉煤灰、脱硫石膏、尾矿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力度,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加快治理现有工业污染源,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重点企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建设。强化污染减排的倒逼传导机制,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促进糖、胶、淀粉、水泥等传统工业的升级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生态化改造,实现全省重点工业的污染物排放达标。到2015年,全省国控及省控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95%,其他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到85%。
  (三)推进农村与农业污染防治,提高农村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继续实施《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统筹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对海口国家地质公园等17个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周边村镇、海口演丰镇等22个特色旅游小镇以及三大流域内的村镇开展连片环境整治,示范推广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低成本、高效率、生态化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实现旅游环境和流域、区域农村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降低重要和敏感生态区的肥料和农药施用强度,严格控制高尔夫球场的农药和化肥用量。开展畜禽养殖区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引导种养结合,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到2015年,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全省土壤环境监控体系,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动态。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和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对主要基本农田和重要农产品产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和安全性划分,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加强对琼北重金属高背景区域、矿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的环境风险监控。强化对污泥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农用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监管,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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