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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法学会关于增补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的通知
西安市法学会关于增补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研究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兼职)2010年1月由市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任命。两年来,部分副秘书长因工作调整,影响其履行职责。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提高市法学会领导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按照“有利工作、统筹兼顾、保持稳定、适当调整”的基本原则,经市法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增补3名同志为副秘书长(兼职):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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