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的通知
(琼建村函〔2012〕101号)
各市、县、自治县危房改造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琼建村[2012]32号)要求,各市县要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分类补助标准。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的审核关,要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要实行差别化补助原则,根据贫困农户的贫困程度设置不同的补助档次,拉开差距,突出重点,越困难的农户政府要补助得越多。具体的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第一类,属于五保户改造(新建)的政府给予统建;
第二类,属于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给予的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省级和市县补助资金之和(包括残联资金等);
第三类,属于一般贫困户(新建)给予的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之和;
第四类,属于C级危房改造(维修加固)给予的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C级危房改造中可根据各类补助对象再细化补助标准。
为掌握各市县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情况,请各市县填写附表,于4月20前传真至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许虹联系电话(兼传真):0898-65200115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情况调查表
单位:户
市 县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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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县五保户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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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一安置五保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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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前完成危房改造五保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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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政府计划安置五保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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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计划危房改造五保户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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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县低保户总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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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前完成危房改造低保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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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计划改造低保户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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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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