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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2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2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的通知
(琼建人〔2012〕72号)


各甲级勘察设计企业、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甲级建设监理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70号)(以下简称选拔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建设行业申报2012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凡符合《选拔通知》中选拔条件的个人均可申报2012年“特贴”专家和“省优”专家。其中,“省优”专家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资格;“特贴”专家应为在职在岗的“省优”专家或“5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个人的申报材料应经本单位公示、领导集体讨论、审核后,于4月25日前报送我厅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特贴”专家(“省优”专家)申报人选一览表》30份及两表电子版光盘1份,反映本人业绩贡献情况的综合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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