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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排查,掌控隐患,认真推进落实隐患排查预防制度

  各地要始终坚持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和汛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并在汛期将这种高强度的动态排查工作模式贯穿于防治工作始终。当前,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政府要抓紧于汛期来临前组织一次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工作。将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完善情况,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各界对防灾工作的督促和监督。要加强专业调查和勘查工作力度,以县为单元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对可能威胁人口密集区域、重要设施等重点、敏感区域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勘查并逐点制订防治方案,为后期实施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三、群测群防,部门联动,重点实施好“群测群防”制度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社6级监测体系,建立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易发区县、乡两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在建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快全省地质灾害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工作,由政府提供公共岗位,落实补助经费,确保汛期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1名以上的专职监测人员专人盯守巡查,发现险情能够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应急防灾措施。坚持将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相结合,明确并落实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电监、安监以及扶贫移民等部门的防灾职责,以制度设计促使各行业主管单位切实负起防治责任。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雨情汛情等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

  四、扎根基层,突出重点,落实操作层面的“一线工作”制度

  始终坚持把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到工作一线,落实到最基层的群众身上,落实到工作的“操作层面”上。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坚持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切实强化乡镇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操作层面防范的主体作用。认真梳理和完善监测预警信息的传导渠道和机制,全力保障强降雨来临前监测预警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传导至基层一线,指导和帮助其有效防灾避灾。结合“5·12”防灾救灾大演练的工作部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力度,大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主动识灾、避灾和防灾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效益。进一步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力度,在汛期来临前,所有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县(市、区)均要完成1-2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和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面临险情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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