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2〕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省政府系统广大督查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狠抓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查督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网民留言,在维护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破解发展难题、落实重大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督查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综合考核评比,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西安市人民政府等27个先进单位和王佩峰等3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督查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奋进的新陕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度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设区市(5个)
西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商洛市人民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省级部门(11个)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文物局
(三)县(区)(11个)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白水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