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展国家级及省级全民健身典型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育国家级、省级职工健身示范基地、社区(乡镇)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社区体育示范俱乐部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示范站点。
(五)加强管理,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公园要全天免费向公众体育健身开放。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已经开放的,不得改为收费经营。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六)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全民健身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2011年我市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民运动会,以后每四年举办一次;每年8月为全民健身月,健身月期间举办全市性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第三届全民健身节并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的相关活动;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学生运动会、农民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妇女健身展示大会;打造抚顺市乒乓球、徒步、登山、漂流等品牌特色体育活动;精心组织全民健身、共享全运系列活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操和广播体操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七)制定《抚顺市创建乒乓球名城实施方案和办法》,制定《抚顺市创建体育强县实施方案和办法》,对县(区)政府实行绩效考评,推动乒乓球名城和体育强县创建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每年新增至少5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本市常住人口2‰,逐步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设置;建立5千人的抚顺市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各级群众体育管理人员;建立职业体育指导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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