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科学健身服务不断完善、健身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县(区)二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监测指导站,实现国民体质监测全覆盖;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上岗、考核制度,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在5千人以上;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四、措施和保障
(一)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将全民健身事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
(二)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投入,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的形式支持全民健身事业,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依法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的监管。对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推进基层体育健身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履行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努力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四)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
1.完成“一场三馆一中心”的建设工作。即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游泳馆,1个网球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
2.支持县(区)各建设1 个具有国民体质监测功能的市民健身中心(或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
3.支持乡镇建设健身广场、公园或室内活动场所。鼓励街道建设健身广场或室内活动场所。
4.继续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使全市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80%。对有条件的社区实现健身路径全覆盖。
5.重点建设6个多功能体育公园、5个体育产业园区以及健身步道和健身广场。
6.倾力打造绿茵工程、小篮板工程,重点支持建设人造草皮小足球场和街头篮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