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度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
遵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依据《
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
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国新闻出版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推进实施《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促进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加快职能转变、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为新闻出版(版权)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制保障。
二、考核对象
(一)全省13个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首批命名的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首批表彰的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四)省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
以上考核对象名单参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2010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在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商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驻局监察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2010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主要采取单位(部门)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一)各省辖市局、首批评审命名的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和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须于2010年12月15日前,向省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并附填报自查分值的自查评分表(见附件2)。
(二)省局机关列入考核范围的行政执法处室须在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处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须述及依法行政工作。本年度表彰优秀行政执法处室1个。
(三)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随机抽样,结合局其他工作,重点核查2-4个市、县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时间、地点、人员等另行通知。
五、工作步骤
(一)拟发考核通知(11月22日-11月24日)。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请审签《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的通知》,印发各被考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