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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5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甬农机管〔2009〕9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农机办〔2009〕19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5周年纪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实施,着眼于我市农机化的发展实践,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的相关规定和主要内容,宣传法律实施5年来在保护、引导、扶持、规范农机化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全面总结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式,举办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展示贯彻实施促进法以来我市农机化发展的显著成效和做出的重要贡献,努力扩大农机化的社会影响,不断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机化、支持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
  三、活动内容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民信箱、远程教育网络,宣传报道农机法律法规及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农机化促进法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现场咨询、送法下乡、印发资料等方式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在人员密集场所、农机部门、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镇(村),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建立宣传橱窗等,营造宣传纪念气氛;创造条件,开展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发表领导署名文章,组织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组织收看《耕耘大地-中国农业机械化》专题片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影响,增强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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