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农机安〔2010〕27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今年以来,全市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推进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有效地稳定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巩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冷冻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安委办明电〔2010〕6号)要求和上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进入冬季,气候干燥,雾雪冰冻、恶劣复杂天气多,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增多。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农民走亲访友、购物等出行频繁,给农机作业安全带来许多不利因素,稍有麻痹和松懈,就可能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把握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细化计划,落实责任,创新思路,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对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责任书,逐项查找差距,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早谋划明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抓好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采取坚决措施,查隐患,堵漏洞,降事故,保安全。一是深入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要进一步落实市农机局、公安局、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拖拉机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市公安局、农机局、交通局《全市交通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市农机局日前下发的《宁波市设施农业装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查纠拖拉机违规上牌发证,治理规范外省籍拖拉机管理秩序,查纠拖拉机载人、严重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脱保、报废机车上路行驶、违规上牌发证、伪造变造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继续抓好农机安全“三率”工作,各地要结合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查后的补检补审,对无牌行驶和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一次再清理,提高挂牌率、年检率和年审率;要采取书信告知、农民信箱、上门通知、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农机所有者、驾驶人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三是加强冬季和节(假)日期间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要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作用,深入乡村、田间、场院、滩涂、工地、垦区、砖瓦厂、采石场、乡村道路、重点工程(高铁隧道)项目等农机作业场所,检查外省籍套牌拖拉机营运登记、违章情况和冬季参加作业机具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生产单位、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业机械通行量较大路段的检查,纠正违章驾驶、违章载人、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四是要规范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坚决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