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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1〕9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为促进我市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进一步提高我市特色农业生产加工、设施农业、畜禽设施饲养和水产设施养殖水平,结合我市农机化工作实际,就我市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建设目标,以建设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载体,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精良化装备、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全面提升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农业产业“一圈”、“两带”、“四区块”布局及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要求,因地制宜,统筹布局,争取用5年时间组建200家特色主导产业农机化专业服务组织,实现园区内特色农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特色主导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布局。根据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规划,统筹布局,按照建设一个园区,配套建立一个以上特色主导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和工作举措,精心打造社会化服务能力强、辐射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二)科学组建。按照依法有序、合理配置、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创新特色服务农机组织的组织形式。要根据特色农业布局和现状,实施分类指导,积极培育蔬果、林特花卉、禽畜和水产养殖等各类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引导专业户、农机户、农户、基层管理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工商资本等,以多种形式创建特色产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要鼓励现有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按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要求,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产业的生产和服务,引导服务组织积极拓展特色农业服务领域和范围。使园区内的特色农机服务组织数量和质量与园区内的特色农业服务需求要相适应。
  (三)科学发展。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建立健全服务组织规章制度、股权配置、民主管理、财务分配、基础设施以及经营服务机制,大力推广特色农机新技术、新装备和设施农业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专业化管理、品牌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服务、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积极拓展种子种苗供应、代管代收、农资经营、特色农机作业、设施种养殖、统防统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组织的服务规模、服务水平和能力,增强特色农业生产环节统一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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