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部署,广泛发动。各县(市)区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整治目标、实施阶段、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层层分解任务,把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农机监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对因领导不力或监督管理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进一步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和交警中队的主力军作用,将查处拖拉机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坚持“零容忍”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要认真分析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和事故特点,根据本地拖拉机运输作业、上路行驶的规律,灵活调整勤务巡查时间,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克服畏难情绪,确保在重要路段与重要时段对酒后驾机和超速超载行为的检查,整合警力资源,集中开展统一行动,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酒后驾驶拖拉机的,一律按法律上限进行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要依法拘留,形成对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采取坚决措施杜绝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发生。所有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严防公路“三乱”和人为引发交通事故。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整治活动全过程,以取得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农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和交通警察中队的作用,做好源头管理和路面管理工作,共同组织安全监督检查,查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无牌无证拖拉机、报废拖拉机、非法拼装拖拉机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坚决查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牌证的管理和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培训力度,严禁为超范围的车辆办理入户手续,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严格培训考试,齐抓共管,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附件
宁波市农机、公安交警联合执法情况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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