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意识,降低拖拉机作业事故率,为营造和谐社会促进“平安宁波”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从4月20日开始,7月31日结束。期间,各地要结合春备耕、“双夏”、蔺草收割等农忙季节,针对拖拉机作业运输、耕种及跨区作业转移等农机事故多发的实际,抓住时机,加强协作,联合开展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个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农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开展的“五下乡”、“六下乡”等为民服务活动,本着“重点时间集中宣传,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多层次宣传”的原则,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出动宣传车、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品、设立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户家喻户晓,引起社会关注,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各交通警察中队为主,以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强重点时段、区域、地段的检查力度,坚持共同检查、各司其职、分别处理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拖拉机驾驶人酒后驾机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大。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抓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消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结合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提高到“创建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来。为保证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拖拉机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安全监理处,统筹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拖拉机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