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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考核办法》的通知

  4.实地抽样调查:随机抽查接受考核验收的县(市)区三个以上镇(乡、街道);随即抽查接受考核验收的镇(乡、街道)三个行政村;走访相关机插大户或农机服务组织,重点核查机插育秧面积、单机作业量、机具保有等。
  5.集中评议并形成考核意见。
  四、考核结果
  (一)对考核合格的县(市)区、镇(乡、街道)由市农机局颁发证书,授予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镇(乡、街道)。
  (二)在农机网上公告考核结果。

  附件:1.2011年宁波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机插推广工作中期考核表
  2.宁波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创建项目考核表

  附件1
  2011年宁波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区域性整体推进
  机插推广工作中期考核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月   日

项目

 

 

考评

情况

面积(亩)

秧盘(万只)

工厂化育秧

规模化育秧

插秧机拥有量(台)

示范点(个)

育秧点(个)

育秧

面积

机插

面积

水稻种植面积

机插率

软盘

投入

硬盘

投入

育秧中心(个)

育秧面积(亩)

流水线(条)

乘座式

步行式

育秧

面积

育秧

面积

育秧

面积

高速

低速

自评

 

 

 

 

 

 

 

 

 

 

 

 

 

 

 

 

 

 

 

 

中期考核

 

 

 

 

 

 

 

 

 

 

 

 

 

 

 

 

 

 

 

 

抽查地点1

 

 

 

 

 

 

 

 

 

 

 

 

 

 

 

 

 

 

 

 

抽查地点2

 

 

 

 

 

 

 

 

 

 

 

 

 

 

 

 

 

 

 

 

抽查地点3

 

 

 

 

 

 

 

 

 

 

 

 

 

 

 

 

 

 

 

 

中期考核意见:

 

 

 

考核组签名: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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