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甬农机安〔2011〕16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抓好“三深化、三推进”,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保“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局良好,努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打造预防农机安全事故“三大防线”,广泛开展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将我市农机行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为重点,以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着力点,紧紧围绕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着眼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一打五整治”专项行动、农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治理酒后驾驶非法载人专项行动和设施农业装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农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能力,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农机作业组织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30日。5月31日(周二)参与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2日(周日)参与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广场咨询日活动,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市农机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监理处、农机推广中心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市局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理处,具体指导全市农机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市本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