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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市委农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推荐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市委农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推荐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甬科社[2010]13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农办、人事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省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浙科发农〔2010〕223号)要求,我市拟推荐1名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6名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分配
  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由市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由各涉农高校院所、市级各涉农部门和各县(市)区推荐,具体推选名额见附件。
  二、推荐对象
  在农业科研、推广和管理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其中,在农业科研领域工作的农业科技专家推荐比例不低于60%,农业推广人员及农业科技企业家推荐比例占30%,农业科技管理工作人员推荐比例不高于10%。
  三、文件及表格下载
  浙科发农〔2010〕223号文件及有关推荐表,请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务网(http://kjt.zjinfo.gov.cn)下载。
  四、组织推荐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和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要求,客观公正推荐,确保推荐的先进典型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被推荐的候选人,需报送《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推荐表》或《浙江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0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一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
  (三)推荐材料经县(市)区政府或市级部门、高校院所审查盖章后,于12月10日前送宁波市科技局。
  市里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宁波市科技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夏可宏 欧阳昌荣
  联系电话:87186830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市科技局
  邮政编码:3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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