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总结各县(市)区机关公车改革经验,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大公车监管力度,探索实行公务用车电子监控。严格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和配置标准,严格执行审批注册程序,完善统一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着力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按照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大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办法。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办法,其中,“提速行动”由市纪委牵头,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效能办、市审管办负责;“正风行动”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市党风办、纠风办负责;“治奢行动”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工作安排,采取可行的举措,确保牵头任务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各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从上到下,由内到外,进行排查摸底,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要做好自查自纠的统计汇总和公示工作,并将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情况报市“三思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促指导、督促整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制度建设不完善,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各级各部门要制定规范的管理流程,每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坚持抓整改与建长效相结合,针对各专项行动中发现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积极建章立制,构建专项行动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一般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党政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在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拓展市长热线、96178等平台的投诉、监督功能,建立被投诉单位和部门五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和限时办结机制、投诉办理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支持媒体明察暗访,在宁波电台、宁波电视台、《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等媒体开设“三大行动”直播节目,设立“曝光台”,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各类问题,实行“四个严格”,即对有群众投诉的,严格追查到底;对工作不力的,严格予以效能告诫;对违反规定的,严格调查处理;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先进人物和工作成效,树立典型,鞭笞落后,努力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