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期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期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11〕71号)


局属各学校: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穗教办〔2011〕64号)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与管理的各项政策、工作要求,全面提高监看人员的安全意识与业务水平,保障学校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有效使用,我局将对局属学校治安视频监看人员(指保安人员,下同)进行系统培训,由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二期培训班于6月15日至6月17日进行,培训对象为学校监看人员,地点设在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208课室(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由我局负责,不安排住宿。

  二、请各学校安排监看人员(每校区2名)参加培训,并于6月13日前填好《第二期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盖章后传真到市教育装备中心。

  三、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在完成各学习环节后,全部参加统一机考和实操考试。对考核不合格者,将免费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参训人员请于6月15日8时30分前到达华南理工大学北区继续教育学院208课室,并携带一寸红底照片2张和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张,报到时交给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

  附件:1.第二期培训人员报名表

  2.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交通示意图(略)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第二期培训人员报名表

  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手机:

姓名

职务

联系手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