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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队参加2011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等项目比赛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队参加2011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等项目比赛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1〕1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普通高中,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1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比赛将于今年7月28日至8月13日举行。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市铁一中学组织健美操队,市第一中学组织游泳队,广东实验中学组织乒乓球队和羽毛球队,作为市代表队参加地级市组的比赛,并委托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协助做好各项参赛组织工作。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尖子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9号),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奖并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名次者,可报考体育尖子。因此,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独立组队参加学校组的比赛,同时,从大局出发,优先保证市代表队的组队工作,为有潜质的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展示平台和锻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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