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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穗教办〔2011〕93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各属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实际,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校进行第三批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

  凡符合申报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条件的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均可根据“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编制成册,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参加评选推荐。根据学校申报的材料,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考核筛选后,报送1所学校到我局参加评选推荐(局所属学校直接报送我局参加评选推荐)。申报表与相关资料可在广东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www.gd6154.org)浏览、下载。

  (二)考核。

  根据“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原则,我局将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学校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考核(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由专家组提出评审考核结论和建议。

  (三)推荐。

  我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拟推荐到省参加评选的学校名单和相关资料,送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广州市科协、广州市市教育局、广州市科信局有关领导组成)审定,经公示后,报送到省参加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评选。

  (四)省评。

  经省相关机构组织评审后,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命名考核符合标准的学校并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称号、证书和牌匾,给予奖励。我市也将根据情况,给予第三批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一定的建设资助经费。

  二、申报时间

  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我局所属学校于2011年9月8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一式四份)送我局科研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4楼;邮政编码:510030),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各申报学校需将申报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电子邮箱: gzqkjx2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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